中国宗教信仰自由状况简报(2022年3月)

自2013年以来,中国的整体人权状况出现了严重恶化。在中国,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实现情况仍然参差不齐,因宗教、地点、民族、地方官员的态度和其他因素而异。然而,总体而言,在中国广泛存在人权侵犯行为的背景下,宗教信仰自由的水平正在迅速大幅下降。在某些情况下,人权侵犯程度之恶劣构成反人类罪,需要国际社会的紧急关注。

法律框架

根据中国宪法第36条,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中国当局官方承认的五个宗教–佛教、道教、伊斯兰教、新教和天主教–由七个国家批准的宗教协会监督。事实上,“正常”的宗教活动指的是在这些协会登记的宗教团体所进行的活动。然而,即使已登记的宗教团体也受到越来越严格的限制,被迫向中国共产党表示忠诚。

近年来,中国出台了一些措施,加强国家对中国宗教活动的控制。2018年2月1日,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开始施行。2021年5月1日,《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生效,要求神职人员满足各种条件,包括“拥护共产党的领导”(第3条),并规定宗教领袖必须每三至五年向当局提交个人信息,才能继续担任其职务(第27条)。

2022年3月1日,《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生效。该办法禁止未经许可在网上分享宗教内容,包括通过文字、图片、音频和视频。该办法还禁止“诱导未成年人信仰宗教”的内容。

新疆

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2017年以来,超过100万维吾尔人、哈萨克人和其他少数民族成员未经指控被拘留在“再教育营”中。大多数被拘留者是穆斯林,他们被拘留的原因包括明显的宗教因素。“再教育营”中传出许多关于残忍的酷刑、虐待、系统性强奸、强迫绝育的报告,其中生活条件非常不卫生,且人满为患。

其中一些人被拘留的原因很简单,比如在手机上安装WhatsApp软件、在国外有亲戚、在网上查阅宗教资料、从事和平的宗教活动(如祈祷)、穿“伊斯兰式”服装等。

此外,清真寺和圣地被毁,宗教领袖、知识分子、作家和编辑被判处长期监禁;目击者称维吾尔族宗教和文化被当局蓄意抹杀。还有报告称,该地区和其他地区普遍存在强迫劳动的现象。

在其他地方,当局还限制其他穆斯林社群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例如,2021年,当局发起了一场运动,通过拆除圆顶和尖塔来将清真寺“整改”,这是其努力实现“伊斯兰教中国化”和“去除外国的影响”的一部分。

针对宗教信仰团体的侵权行为

尤其是从2018年起,在全国范围内,无论登记与否,新教和天主教教会及其神职人员面临越来越多的骚扰、罚款,被拆除十字架、没收财产、强制关闭。公开反对这些侵权行为的牧师被拘留,有的被判处长期监禁。当局还强行关闭了基督教学校,对基督教出版业进行了广泛的打压,对出版商的判刑最高可达七年监禁。此外,一些圣经软件和其他基督教材料已被下线。包括主教在内的天主教神职人员也被拘留,并被迫接受“爱国教育”;一些不被政府承认的天主教领袖在被反复逮捕和拘留数十年后仍然失踪,其中包括苏志民主教。

西藏佛教界也面临着宗教活动的中断、侵扰性的监控和监视、任意拘留、拆除宗教建筑和雕像,以及强制关闭宗教场所。以和平方式呼吁为藏人提供更多自由,包括语言权利的藏传佛教僧侣被拘留并遭受酷刑,有的在拘留期间或获释后不久死亡。

与被当局称为“邪教”的团体的信徒被根据《刑法》第300条指控“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他们受到的惩罚包括骚扰、罚款、长期监禁。在中国被列为 “邪教”的最大团体法轮功自1999年以来一直被禁止。中国境外的法轮功修炼者和支持者继续报告全国各地法轮功学员被逮捕、监禁、酷刑、死于羁押期间的案例。一系列专家报告表明,法轮功学员以及其他少数民族、小众宗教人士都是强迫摘取器官的受害者。

2022年2月,香港一家亲北京的媒体发表了一系列文章,批评“西方”宗教和法轮功,并攻击宗教领袖、教师煽动港人参加示威活动,这种论调引起了人权团体和宗教领袖的关注。

针对人权捍卫者的迫害

从2015年7月开始,300多名人权律师、活动人士及其同事和家人被传唤、拘留,有的被监禁或失踪,这就是“709大抓捕”。许多后来获释的人描述了他们遭受的可怕的身心折磨。

代理信仰案件的律师可能面临当局的骚扰和恐吓;那些持续代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成为当局打压的重点目标,并可能被拘留、遭受酷刑、监禁或失踪。数十名律师在代理人权案件后律师执业证被吊销或注销。越来越多的人权捍卫者的家人也受到警察的严重骚扰,可能会被解雇、被房东逼着搬走,而原因无非是来自当局的压力。许多人权捍卫者仍然失踪或被拘留,包括人权律师高智晟、常玮平。

报道新冠疫情的公民记者也成了目标。2020年12月28日,上海当局以“寻衅滋事”罪名判处基督徒公民记者、前律师张展四年监禁。张展于2020年5月被拘留,此前她前往武汉报道疫情。张展的健康状况引起广泛担忧,因为她被拘留后身体状况迅速恶化。

建议

对中国政府的建议:

  • 根据《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18条和《世界人权宣言》,保护所有中国人的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的权利
  • 废除并终止使用再教育营以及一切形式的法外拘留、强迫失踪和任意拘留
  • 立即释放所有因宗教信仰而被拘留的良心犯,并公正地调查非法监禁的案件
  • 停止将拆除宗教建筑作为限制宗教活动的手段,并为受影响的宗教团体建立一个投诉机制
  • 立即释放因和平捍卫他人权利而被拘留或监禁的人权捍卫者

对联合国及其会员国的建议:

  • 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公开或私下谴责中国使用再教育营以及一切形式的法外拘留、强迫失踪和任意拘留
  • 呼吁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召开特别会议,对中国政府的一系列侵权行为进行审查
  • 建立一个独立的国际实况调查团,定期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和联合国大会报告
  • 呼吁中国向联合国特别程序发出长期邀请,允许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及其办公室、联合国特别程序和其他国际人权机构和专家不受阻碍地进入中国所有地区,包括新疆和西藏,以进行调查、监测和报告
  • 敦促所有相关的联合国机制,包括联合国特别程序和条约机构,将宗教信仰自由的权利纳入其关于中国的报告中,解决宗教信仰团体和那些寻求保护他们的人士所面临的打压风险和侵犯
  • 考虑对政策制定者和其他对侵犯人权负有责任的人进行有针对性的制裁,包括那些对新疆的侵权行为负有责任的人
  • 鉴于从海外回来的人很有可能遭到任意拘留和虐待,确保来自新疆的个人和那些属于民族或宗教信仰团体的人不被强行驱逐回中国

对欧盟及其成员国的建议:

  • 确保欧盟即将出台的企业尽职调查和企业问责条例构成对进口使用强迫劳动的产品的有效禁令,包括来自新疆的产品
  • 冻结对《中欧全面投资协议》的批准,直到中国显示出与国际人权承诺和进程合作的充分迹象。这至少应包括保证让独立人权监督和报告人士进入中国及其监督、报告的透明度(包括欢迎联合国特别报告员进入中国所有地区,包括新疆和西藏);建立有效的渠道来提出人权关切;在《中欧全面投资协定》中增加人权条款(包括贸易与可持续发展和欧盟国内咨询小组);以及中国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国际劳工组织核心公约
  • 支持所有的努力,包括在联合国的努力,以监测和调查中国的侵犯人权(包括宗教信仰自由权利)的情况
  • 领导并与盟友一起利用各种机会让中国政府对其侵犯人权的行为负责
  • 扩大对侵犯人权的个人的马格尼茨基制裁
  • 要求欧洲外交官访问已知的被羁押的侵权行为受害者,包括高智晟、张展、许那、常玮平等
  • 在国际上起带头作用,为人工智能技术的设计和应用制定基于人权的标准

对英国政府的建议:

  • 利用一切可能的机会,公开或私下敦促中国政府尊重、保护和促进中国所有人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
  • 谴责使用再教育营,以及一切形式的法外拘留、强迫失踪和任意拘留
  • 《安全、防务、发展与外 交综合审查》呼吁与中国开展更多的贸易,然而新疆的人权危机与大规模强迫劳动的证据密不可分。英国政府应实施相关措施,确保英国消费者不会购买强迫劳动制造的商品
  • 对在中国和香港侵犯人权的中国和香港官员实施马格尼茨基制裁。考虑对包括新疆在内的侵犯人权行为的决策者进行制裁,包括党委书记陈全国(西藏和新疆严重、广泛和持续的侵犯人权行为是在陈的督导下发生的)
  • 支持对新疆的侵犯人权行为进行调查,包括调查中国政府的侵权行为是否构成危害人类罪和种族灭绝罪
  • 敦促中国政府履行《中英联合声明》的义务,在“一国两制”下维护香港的自由、法治和自治权

对美国政府的建议:

  • 国务院应继续密切关注中国的宗教信仰自由状况,并将该国列为特别关注国家
  • 国际宗教自由大使和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应要求访问中国,不受阻碍地进入中国所有地区
  • 拒绝向应对违反国际人权法的行为直接负责的中国政府和中国共产党官员发放美国旅行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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