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人权理事会第53届常会:关于中国在押人员死亡的书面意见

法轮功学员季云芝与儿子。图片来源:明慧网。
法轮功学员季云芝与儿子。图片来源:明慧网。

CSW是通过研究和倡导推动人人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人权机构。

在人权理事会第五十三届会议上与法外处决、即决处决或任意处决问题特别报告员就羁押中死亡问题进行互动对话之前,CSW提交本书面材料,旨在提请理事会注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轮功学员在羁押中死亡的问题。

法轮功是一种源自佛教传统的修炼方法,被中国政府视为“邪教”而加以禁止。自1999年以来,法轮功群体一直是中国当局打压的目标。官方媒体将法轮功描述为邪恶组织,公开呼吁将其“彻底根除”,中国还为此成立了一个名为“610办公室”的法外国安机构。大量证据显示,当局继续在中国各地大规模镇压、虐待法轮功学员,因其信仰而进行任意拘留、监禁、强迫劳动,在拘留期间给予其歧视性待遇。

自由之家在2016年的一份报告中说: “即使今天,法轮功学员在中国的良心犯中仍占很大比例……值得注意的是,所有这些法轮功学员都是因为行使他们的言论自由权而遭到惩罚。比如说,散发有关法轮功、人权、或中共迫害中国人的歷史的传单或DVD。”[1]

中国境外的法轮功学员经常报告一长串关于法轮功学员在警察拘留期间遭受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造成严重的身体和精神伤害的案件。尽管在中国,这一群体一般不会被判处死刑,但据报道,有数千人因在羁押期间遭受酷刑和虐待而死亡,通常因其拒绝放弃信仰。

法轮功网站明慧网经常报道法轮功学员被当局施以酷刑,作为逼供、强制再教育或惩罚申冤的手段。这些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殴打、电击生殖器、戴镣铐、双手吊起、强奸和性虐待、剥夺睡眠、强迫服药、强迫灌食、单独监禁、拒绝提供食物或医疗。

截至2023年1月5日,明慧网共记录了4,894起法轮功学员 在羁押期间或出狱后不久死亡的案例;2022年记录了172人死亡的案例[2]。由于中国严格的信息审查和不透明的法律制度,只有一小部分在押人员的死亡事件被曝光,而能被核实的案件则更少。

最近的案例

以下是最近报道的三起死亡事件:

庞勋,30岁,原四川人民广播电台主持人,2020年7月27日因散发法轮功资料被捕,后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2023年2月,有消息称他于2022年12月2日在四川省嘉州监狱去世。他的遗体上布满了被殴打的伤痕和电击的痕迹,并出现了失禁。监狱称他死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症,并向他的家人施压,要求他们同意在2022年12月13日前将他的尸体火化。[3]

53岁的滕淑丽于2023年1月10日死于黑龙江省女子监狱。她因修炼法轮功于2020年10月12日被拘留,2021年6月2日被判处7年徒刑,罚款8万元。在监狱里,她被剥夺睡眠,被迫长时间坐在小凳子上不动。她被迫每天观看妖魔化法轮功的宣传片。她病得厉害,变得很憔悴。她的腹部长了一个肿瘤,导致排便时严重出血。她卧床不起,后来被发现患有晚期肝癌和直肠癌。尽管她的丈夫一再要求探视,却被拒绝。监狱还拒绝了她丈夫提出的让她保外就医的请求。[4]

2022年2月1日,66岁的季云芝在内蒙古自治区巴林左旗被警察拘留,因在她家中发现了法轮功出版物。此前,她曾于2001年和2008年两次被送入劳教所。她的儿子西蒙‧张(Simon Zhang)在2023年国际宗教自由研讨会上说:

“在强迫劳动营中,她被警察用电棍折磨了两个小时,直到她小便失禁,脸被烧伤。这种折磨破坏了她的健康,但虐待并没有就此停止。两次都是在她因遭受严重酷刑和虐待而即将死亡时,我们才被允许带她回家。去年2022年,她在中国新年再次被捕……在拘留所里,她绝食抗议任意拘留,看守人员以酷刑、强迫进食和羞辱作为回应。结果,她失去了知觉,被送往医院,在她生命的最后一个月里,她被铐在床上。他们还在她的脚踝上戴上了铁镣铐。3月21日,在被捕40天后,我母亲去世了。我父亲要求得到解释,但得到的只是冷漠。相反,近50名警察守着我母亲的遗体,监视我父母的公寓。4月7日,我的母亲被火化了。我的父亲被迫同意……“[5]

总结

由于获取信息的渠道有限、信息不实和报告不足,很难准确地报告究竟有多少法轮功学员在中国被关押期间死亡,以及每个受害者的确切死亡情况。尽管如此,上述案例在一定程度上说明了法轮功学员所遭受的痛苦程度。酷刑行为不论何时何地一律应予禁绝,断无辩解的理由,何况这些受害者是无辜的,他们本不应该因为通过和平宗教活动行使其基本权利而被羁押。被拘留者在警察和狱警手中遭受的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待遇剥夺了他们的人格尊严,相当于侵犯了他们的生命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以及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

对人权理事会的建议:

  • 呼吁中国无条件释放所有因和平行使宗教信仰自由权利而被任意拘留的人,包括法轮功学员,并停止对法轮功被拘留者的歧视性待遇。
  • 敦促中国尊重和保护囚犯信奉自己的宗教信仰的权利。
  • 敦促中国履行联合国《禁止酷刑和其他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处罚公约》规定的义务,实施保护其人民免受酷刑的措施,包括对拘留中心和监狱进行独立检查、对审讯进行监督、及时会见律师和得到法院审理、家人探视、通讯,并对酷刑指控进行彻底和有效的调查。
  • 呼吁中国迅速采取措施,确保对所有在押人员死亡事件进行彻底、独立的调查,并起诉那些因酷刑、虐待或故意疏忽而造成死亡的责任人。
  • 敦促中国对酷刑幸存者和法外处决受害者的家属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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